沈阳市召开2013年中高考工作大会,9类考生可享受中考加分和照顾录取。
1.应届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加5分参加录取。
2.人民警察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考生志愿照顾录取;
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照顾10分参加录取;
4.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
5.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胞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
6.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照顾5分参加录取。
7.“双语”教学民族学校毕业的考生,报考师范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照顾10分参加录取。
8.应届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市文明学生的考生,在总分相同、志愿顺序相同时优先录取。
9.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师范学校和普通中专,在总分相同、志愿顺序相同时优先录取。
据悉,考生享受的各种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均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各种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只能享受一种,不可兼得。体育、艺术特优生招生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成绩与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成绩上照顾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