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西安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依照省教育厅和省军区政治部的有关规定,西安市教育局与西安警备区政治部联合下发了《关于2013年高中阶段军人子女优待相关问题的通知》,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范围更广,幅度更大。
涉及军人子女的照顾政策,西安市规定属于情况之一的考生,按照录取控制线10%的标准,增加录取总分后,参加招生录取。这些考生是: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西藏自治区的军人子女;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西藏自治区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
西安市规定属于情况之一的考生,按照录取控制线5%的标准,增加录取总分后,参加招生录取。这些考生是:作战部队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
西安市还公布了其他6类考生,在招生录取时,增加录取总分10分后,参加招生录取。4类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