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减轻群众教育费用,浙江省物价局决定从10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检查。
记者从浙江省物价局了解到,此次检查的范围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各地公办的名校、各级教育基金会及各类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学校和价格投诉举报较多的学校。
据浙江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年初,浙江省就进一步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作了规定,明确要求各地公办中小学“阳光招生”,推行义务教育“零择校”。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