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日前发布《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中小学生课外活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学校在星期一至星期五15:30至17:00的课外时间安排活动,每周最少3天,每天不低于1小时。此举旨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满足个性化需求,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
通知要求,课外活动安排应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活动内容与形式应与课程方案设置、学生综合实践活动,以及“每天锻炼一小时”有机结合。具体活动形式及内容包括组织学校或学区范围的活动和比赛。北京市财政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在校生人数,城区生均每年400元,远郊区县生均每年500元标准将经费拨至各区县,由区县统筹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