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晨报》报道,热门学校的对口学区房房价逐年攀升,名校对口生源逐年上涨,班级扩建也难以容纳。
针对这一情况,4月15日,上海静安区公布《201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从2014年开始,区内各公办小学将建立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本区内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这就意味着,一套用来入学的房子,五年内不能第二次使用。”静安区教育局相关人士对此解读说,例外只有一种,就是父母生了“二孩”,等第二个孩子入学时,5年内这套房子还能再用一次。
这一最新出台的规定,被家长称为是“最严入学新政”。
名校抱怨:学区房转手快致生源“爆棚”
静安区教育学院附属学校(以下简称“静教院附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公立学校,近年来在家长中集聚了不错的口碑,导致很多家长争相在学校周边购置学区房。
由于“学区房”被频繁倒卖,导致价格一路攀升。以静教院附校为例,周边小区的小户型2008年单价不到2万元,2013年最高单价已经超过8万元,甚至还有卖出10万元天价的案例。
静教院附校校长张人利说,几年前,学校排摸下来的对口地段生只有40多人,但这几年地段生人数已经超过140人,而学校的招生计划只有4个班级,这让他十分苦恼。“这些地段生并不真正住在这里,只是因为他们买了对口的学区房。”张人利说,“学校是九年一贯制的,照理说,一套房子9年内应该只进一个孩子读书,但是因为学区房被反复转手,现在9年内一套房子要进三四个孩子,这才使得学校的地段生越来越多。”
对于“学区房5年内只能用一次”的新规,张人利连连叫好:“今年区内的这条规定出得好,因为学区房频繁买卖的关系,学校对口的地段生年年攀升,学校确实已无力承受。”他表示,此举正是为了让地段生真正能做到就近入学,“如果真的是就近入学,房子就不应该被反复倒卖,入学后就把房子卖掉,不能保证就近入学。”
区教育局:不可能无限扩招迎合市场
记者采访发现,随着“学区房”的热炒,为了挤进热门小学,家长不惜一掷千金,导致一些房屋的户主更换频繁,但实际居住地却并不在此,这让部分已爆满的中心城区学校“不堪重负”。
谈及新政出台的初衷,静安区教育局相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举正是为了遏制学区房倒卖问题。区域人口中的适龄儿童数量与学校招生的范围是在变化的过程中求得平衡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分布和需求状况,确定辖区内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人数后,为每个孩子提供“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学额。可即便如此,由于学校“热度”太高,集中在周围的学区房太“抢手”,导致一些名校遇到因择校而触发的“供不应求”。
“区域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设点布局和招生规模都是有讲究的,一个学校不可能无限制地扩招。”该人士表示,期望新政的出台,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学区房”炒作。相关负责人透露,此项规定并不影响双胞胎和二胎的入学。
在张人利看来,这一新规对公办学校来说,是个利好。有专家认为,此举有助于抑制为了入学而买学区房挂户口、一报好名就把房子出手的“学区房”买卖现象。
人户一致优先:户主产权人须是父母
静安招生入学办法显示,一些热门学校首先考虑满足“人户一致”的孩子入学。昨天发布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度学校资源配置和生源分布的实际情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采取地块(居委)对口的方法,划定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范围。如对口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容纳数可由电脑派位等方法统筹安排。公办小学的上述入学对象为儿童和父母户籍在静安区对口地块一年以上、房屋户主和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能适应正常学习生活的适龄儿童。”
“也就是说,有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一家三口户口都在对口地块一年以上的;户主是孩子父亲或者母亲;产证上要有父亲或者母亲的名字,三个条件缺一不可。”静安区教育局相关人士解释说。“而那些不能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的本区户籍其余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各学校的招生情况,采取就近入学的办法在本区范围内统一安排公办小学就读。”
而2012年,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仅规定:公办小学的入学对象为儿童和父母户籍(户主)在静安区对口地块一年以上的、能适应学习生活的适龄儿童。2013年,在招生细则中增加“了房屋户主和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父母”这一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