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及寒假工作的通知,除高三年级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适当补课外,各中小学不得以任何名义给学生补课。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全省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收受学生、家长财物,以及接受家长宴请;严禁以任何形式和任何名义组织学生补课并收费;严禁强制统一征收或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将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双节和寒假期间,各地各校要加大对中小学双节期间违规补课等现象的监督检查力度,设立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核实反映的情况,一经查实要立即予以纠正,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通知强调,各中小学校在双节和寒假期间给学生布置的家庭作业应当少而精,多给学生布置一些实践性、体验性强作业,让学生充分体验传统佳节的习俗和文化,保障广大中小学生法定休息权利,让学生过一个愉快而又充实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