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发布了《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等三文件。其中《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要求,不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是全面引导学校推进学校体育改革的基本规范和基本要求,规定了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责任和学校体育的“及格线”。
教育部要求,各地、校地评估工作要做到全面、准确、客观,保证评估过程严谨、有序,保证评估结果公正、公平,及时改进学校体育工作。
按照办法要求,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一是不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的;
二是未按国家规定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的;
三是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
四是未按要求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如实上报数据的;
五是评估中弄虚作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