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4 16:38:29阅读:56
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寒假前后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
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寒假前后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现将沪教委青[2015]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利用休业式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一次关于交通、消防(包括燃气使用、烟花燃放安全等)、灾害性天气等方面为内容的假期安全专题教育。另,根据市政府最新规定,扩大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和时段,外环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空气严重污染天气禁止燃放。请各单位做好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校园内的安全检查,对财务室、仓库、贵重物品、危险品存放点、办公楼、配电间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加大检查力度、不留死角,加强对重点部位防控,对设施设备要落实专人专管,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三、加强门卫和值班制度,各单位的领导要带头值班,寒假、春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名单请上报局法制科。四、严格情况报告制度。各单位保卫部门要在节假日前将安全检查工作情况做好记录,重要情况要有书面报告。如遇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按要求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等重大情况的发生。 另,自1月23日起,市交警总队将对全市校车开展明查暗访工作,请有校车的学校加强校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及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必须做好学生上下车时展开停车指示牌、打开双跳灯等规范操作。 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寒假前后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闵行区教育局 2015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