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4 14:59:59阅读:43
北京八中怡海分校图书馆始建于2001年。 馆舍面积为
图书馆设有采编部、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和外借等部门。
学生阅览室可容纳156人阅览,外借处可容纳70人自习,教师阅览室设座24个,现有教学参考工具书796册。
图书馆秉承服务至上的宗旨,把为教育教学服务放在首位。以多种形式征求师生意见,及时采购各类文献资料。做到每周都有新书上架,并设立了新书架和宣传栏,使师生及时了解新书情况。图书馆每年举办“学雷锋”知识竞赛、“科普宣传月”等活动,受到了学生们的欢迎,不但激发了学生读书的热情,而且使图书资料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2、教师阅览室规则
1) 进入阅览室,请勿大声喧哗。
2) 到图书管理员处做好登记。
3) 图书资料阅读完毕后,放回原处。
4) 阅览室书籍不外借。
5) 教职工可在学生阅览室借过期期刊五册。
6) 请爱护书籍,如有损坏,视损坏程度,酌情处理。
3、学生阅览室规则
1) 进入阅览室,轻声慢步,勿大声喧哗,勿携带零食等与阅览无关的物品。
2) 学生进入阅览室后,须到图书管理员处登记。
3) 阅览室期刊不外借。
4) 报刊杂志阅读完后放回原处,禁止乱放乱架。
5) 禁止在图书报刊上乱涂乱划,一经发现,停止其借阅资格一个月。
6) 损坏阅览室书籍者,须照书价的二倍赔偿,并停止其借阅资格。
7) 私自夹带图书报刊者,停止其借阅资格。
8) 阅读完毕离开阅览室前,将椅子放回原处。
4、教职工借阅规则
1) 教职工每人可借图书10册。
2) 普通图书借期为一个月,本学科图书可借一学期。
3) 爱护书籍,请勿在教辅图书中加注标记。
4) 借书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得请他人代借。可代还图书。
5、学生借阅规则
1) 学生每人每次可借图书一册。假期每人可借两册图书。
2) 每次借期为一个月,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为两周。
3) 借书当天不可还书。
4) 逾期不还者,超期一周之内,停借半个月;超期一个月之内,停借一个月;超期一个月以上,本学期不得借阅;超期跨学期者,本学年不得借阅。
5) 进入图书馆后,请保持安静,严禁打闹。
6) 借书时,禁止乱堆乱放图书,禁止随意乱架。情节严重者,停借一个月。
7) 借书时不得携带书本等物品进入书库区。
8) 图书未办理借出手续,不得带出书库区。
9) 借书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得请他人代借。可代还图书。
10) 损坏和丢失图书者,按照《图书馆违章处理规则》处理。
6、借书证管理规则
1、图书馆免费为师生办理借书证。
2、办证方式:
1)教职工:和学校人事处核对后,在图书馆填发借书证。
2)学生:
(1)新生入学时,根据教学处提供的名单以班为单位集体办理。
(2)插班生:凭学生证,交1张1寸免冠照片到图书馆直接办理。
3、清证
(1)教职工调离本校或学生结束学习离校前,须到图书馆办理清证手续。
(2)每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