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做过许多取悦别人的事情,如何在生活中取悦自己显得非常重要。
有些朋友,七八岁时就开始啃《红楼梦》《三国演义》,上初中就大仲马、小仲马,而那时我还沉浸在游戏的热闹里,看书对我是种惩罚。后来爱上这场孤独的修行,望着茫茫大海,是奋力潜游,还是力不能逮。但是其实我并不觉得遗憾,只是刚好没有在最初的生命里喜欢上阅读,但终究我们还是相遇了。
我读第一本书是《哈利•波特》,好像是一个春天,我用压岁钱从镇上破旧新华书店里把它“抢救”出来。每天早上被奶奶叫起来晨读时,装模作样把它藏在语文书里面,贪婪地看。这就是启蒙吧!虽然没有书香世家里的传承规矩,第一本也并不是什么经典名著,但还是要感谢罗琳阿姨,她让我克服了阅读恐惧症,并让我知道在字与字组合间,潜藏着无数我不知道的秘密。
后来,和很多我这一代的人一样,经历青春文学的狂轰乱炸,在玄幻武侠世界里左冲右突,面对地摊上盗版书籍如饥似渴,然后,终于慢慢找到自己的趣味所在。那是一段茂盛的日子,所有人都在冒烟,既渴望吸收,也有无数哀愁和激动需要释放。很多人写日记,写诗,写小说,很多人看杜拉斯,看加缪,也看韩寒、郭敬明。
芜杂荒原的后面,是一条更安静更孤独也更开阔的道路。日记本沉入箱底,诗稿无人诵读,荷尔蒙消散,人人都打回原形。许多人不再看书了,生活中有更多重要的事情需要他们去花费精力,那些梦想当作家的人也不写了,相比文艺的少年梦,一份踏实的工作更有前景。而对于我来说,读书,才刚刚开始。
我不是个好读者,记忆力不佳,领悟力也不够,仅是凭着一股盲目的热爱,一本一本地读,读得杂而不精,读得乱而无序,但我读得高兴。大学毕业的那个夏天,我住在省图书馆附近的一处出租屋里,每日去馆里看书,无目的地扫射,那是一段沉浸岁月,虽然是暑气腾腾的夏天,但大樟树下凉风里,让人很安静。
渐渐地,读书便成了一种习惯。床头放一本书,睡前看;背包里放一本书,地铁里看;办公室放一堆书,休息时看。我什么都读,不是批评家,也不是学者,只是一个如伍尔夫所言的“普通读者”,“没有那么高的教养……读书,不是为了向别人传授知识,也不是为了纠正别人的看法,只是为了自己高兴。”
是的,读书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特别的变化,但我能感受到自己变得更独立、更丰富、更自由。没有阅读,我要从哪里去获知那么多迷人的想象和精彩绝伦的思考,去了解世界之大以及我之渺小?
毛姆说,养成读书习惯,也就是给自己营造一个几乎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护所。有了庇护所,苦闷受伤时,才有治愈的地方,才有面对这慌乱世界时的强力后盾。
读书不能包治百病,它归根结底是一个人的事情,每个人都能从阅读中获得滋养,但是它必须来自于兴趣始于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