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农村学校长期以来开不了音乐、美术课的情况,教育部在日前下发的一项工作通知中强调要“根据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有计划、分步骤配齐专职艺术教师,重点补充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镇(乡)中心小学以上学校的艺术教师”。
在这项《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教育部提出:实行县(区)域内艺术教师交流制度,鼓励艺术教师采取“对口联系”“下乡巡教”等形式到农村学校任教。要依托高等学校,特别是师范院校培养合格的中小学艺术教师。鼓励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担任高校艺术教育专业的兼职教师,指导学生教学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