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教育“三包”政策扩大覆盖范围,先后12次提高标准,到2013年“三包”生人均补助已经达到2700元。
为加快发展西藏教育事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从1985年起,西藏对义务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实行了“包吃、包住、包基本学习费用”的教育“三包”政策,享受范围确定为家庭住址距学校2公里以外的小学住校生、3公里以外的初中住校生,生均标准300元左右。
“十二五”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从2011年1月1日起,农牧民子女义务教育“三包”政策享受范围扩大到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在校生,并将高中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全部纳入“三包”政策享受范围。在不断完善教育“三包”政策的同时,从2011年1月1日起,实行了学前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生活补助政策和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金政策、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金政策。至此,教育“三包”政策延伸扩大到学前至高中15年教育阶段。
2013年秋季学期,西藏再一次定额提高补助标准,达到二类区每生每学年2600元、三类区每生每学年2700元、四类区或边境县每生每学年2800元标准。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卢明秀说:“从1985年至2013年,我区教育‘三包’政策先后12次提高补助标准,到2013年生均补助达到2700元,比‘十五’末增加1600元,惠及近52万多名农牧民子女和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占学前、中小学在校生总人数的95%。2013年自治区财政安排‘三包’及城镇困难家庭助学金补助资金13.79亿元,为使所有孩子上得起学、上得好学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