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半放学孩子没人接”这一问题将得到解决。昨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中小学生课外活动计划的通知》。今年春季新学期开学,本市中小学校可以在下午3点半至5点间,向学生提供体育、艺术、科普等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所有活动经费由政府买单。
校内课外活动每周不少于三天
根据《通知》,全体中小学生,各区县与学校可在星期一至星期五15:30至17:00的课外时间安排活动,每周不少于3天,每天不低于1小时,具体时间安排由区县与学校自行制定,学生可自愿免费参加。
市财政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在校生人数,城区生均每年400元,远郊区县生均每年500元标准将经费拨至各区县,由区县统筹安排使用。
民办教师可担任课外辅导教师
课外活动辅导教师可不拘泥于学校内的老师,《通知》提出,符合学校开展活动需求的高等学校、具有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的教师;体育俱乐部、少年宫、科技馆等校外机构的教练员及教师;具有专业特长的各类人才,例如运动员、教练员、艺术家、科学家等各领域的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志愿者等都可以担任课外活动辅导教师。各区县和学校要建立完善的校外人员聘用制度,可采取区县或学区与校外教育机构、学校与校外兼职教师签订相关协议的方式开展工作。
课外活动方案须向家长公布
课外活动安排形式可以多样化,《通知》提出,比如组织学校或学区范围的活动和比赛;开展“科学家进校园”、“体育明星进校园”、“艺术家进校园”等系列活动,通过与科学家、运动员、艺术家的近距离接触,培养学生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兴趣。还可以创造条件让学生广泛参与各类体育比赛、艺术培训、艺术实践、观看演出,以及科技培训、体验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各项技能水平。
各区县可因地制宜,制定本区县课外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在本区域内合理统筹资源,建立校外教育兼职教师资源库,鼓励区县建立学区和区域特色联盟,实现资源共享。
此外,学校自行制定本校课外活动计划方案,并向家长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