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各地幼升小报名的时候家长们也开始为孩子报名、办手续而忙活。据广州市民反映当地一些小学在接受幼升小报名时要求家长提供计生证明材料甚至有学校还需要孩子母亲的查环查孕记录。
去年升学要求提供计生证明就已引发媒体广泛报道和热议。当时教育部门还专门下发通知明令禁止了这种将学生家庭计划生育情况与义务教育学生入学注册挂钩的做法为何今年这种情形再次出现?更值得思考的是为何政府部门的三令五申未能杜绝学校私设捆绑条件的违规行为?
有教师回应称他们只负责收集计生证明资料是否提交并不影响孩子的正常入学。这样的说辞并不能打消家长的疑虑毕竟没有人敢冒不提供证明材料的风险。退一步讲既然是可有可无的东西那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不取消显然就给人以捆绑的误会。
在此仍有必要重申受教育权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要求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作出妨碍、侵犯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行为以不作为的形式履行义务以保障受教育者充分行使受教育的权利。因为拥有受教育权意味着儿童有资格接受教育而这项权利他人特别是作为保障者的有关部门不得干涉且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服务以使儿童能够接受教育。
也就是说儿童的受教育权不仅不应当与其他限制条件捆绑行政部门还应想方设法提供保障它是政府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要求家长提供所谓的计生证明是明显违反这一点的也体现了有关部门存在不作为、庸政和懒政的情况。根据《义务教育法》:如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应进行问责。
于是有人如此猜想为学童的受教育权设置障碍是否为了减轻有关部门的财政预算压力毕竟学籍与财政拨款也有联系。当然人们并不愿意认为这是因为逃避责任而故意设置门槛或为了管理上的便利而设置严苛的门槛。因为教育是公共事业不是特权产物不应该再由身份歧视、户籍歧视等不平等意识以及利益心态主宰它的运行。因此任何与受教育权的保障相违背的政策法规都应一律取消公众应监督并要求有关部门承担相应的教育责任。